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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法規
2022-01-18 | 照過來~食品過敏原法規須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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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食品過敏原? 某些人的免疫系統會對食物或食物中的特定成分視為外來物;免疫系統為了保護人體免於傷害,因此啟動了保護機制,進而引發一些過敏反應症狀,像是腸胃不適、皮膚發疹、紅斑、搔癢,甚至會造成低血壓、休克等嚴重反應。這些會造成過敏症狀的外來物即稱為食品過敏原。 衛生福利部公認之11類食品過敏原
食品業者應注意哪些事情? 根據衛福部於109年7月1日更新之「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」,只要是市售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,若含有任何受管制之食品過敏原,不論含量多寡,皆應依規定於其容器或外包裝上,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顯著醒語資訊。 前點醒語資訊,依下列方式擇一標示:
產品如共用廠房可能有致敏性物質非故意摻入,須標示過敏原嗎?如何標示? 食品生產製程中應有適當避免交叉污染之管制措施,並應遵守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」規定,惟如食品生產製程中共同使用之廠房、設備或生產管線等所生產之其他食品,使用致生過敏之內容物、食品添加物,非屬有意摻入食品時,建議載明「本產品生產製程廠房,其設備或生產管線有處理○○」或等同意義字樣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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