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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法規
2024-07-17 | 【轉知】衛福部於113年7月11日訂定「食品原料珍珠及珍珠鈣之使用限制」等三十二項規定,並自即日生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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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公告涉及: 「食品原料珍珠及珍珠鈣、貝殼及貝殼鈣、珊瑚鈣、蛋殼、珊瑚藻、血紅素鐵、束絲藻、金盞草、萬壽菊、藤黃果果實、葡萄種子或果皮萃取物、洋蔥萃取物、納豆膠、一條根根部、大豆萃取物、植酸、可可亞種子萃取物、γ-穀維素、甘蔗多酚萃取物、α-醣化橙皮苷、乳果寡醣、芝麻素、胡椒鹼、表沒食子兒茶素沒食子酸酯、松果腺(體)乾燥粉末、DHA藻油、DHA藻粉、L- 鳥胺酸鹽酸鹽、塔格糖、纖維素、微結晶狀 α- 纖維素、寬葉椴樹花、七葉膽」, 更多內容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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